英國政府近日發布了最新的移民條例修訂聲明(Statement of Changes to the Immigration Rules HC 1691)。在本次修訂中,最受關注的變動之一,是將申請永居的英語能力要求,由現行的B1提高至B2等級。
以下是我作為律師,根據相關移民條例及修訂聲明所作出的專業解讀:

1. 新制實施時間與影響範圍
這項新的英語要求將於2027年3月26日起正式實施 。根據政府發佈的解釋備忘錄(Explanatory Memorandum),受影響範圍涵蓋大部分永居申請途徑,包括工作簽證(Appendix Skilled Worker)、十年居留(Appendix Long Residence)及受 Appendix KOLL 規範的其他簽證類別,此外,相關修訂亦會涉及 Appendix English Language的特定部分。
2. BNO 永居申請人是否受影響?
針對香港朋友最關心的 BNO 永居申請是否會受 B2門檻影響,經交叉比對現行移民條例後,初步結論如下:
雖然本次修訂影響了Appendix KoLL,但 BNO永居的相關規範(移民條例 HK61.1)主要屬於Appendix KOL UK範疇,而Appendix KOL UK在本次修例中並未作出變動。
根據現行適用於BNO永居的條文(HK60.1),所需英語水平仍維持為B1。在最近的修例聲明中,HK60.1 及HK60.2均未出現任何變更。


雖然 Appendix English Language 適用於 BNO 簽證,但本次對 Appendix English Language 的修訂僅主要針對 EL1.1(d)(iii),該修訂主要調整某些特定類別(例如經由伴侶、父母或成年子女身份在英國定居15年以上申請永居的途徑)的豁免條件與證明方式。
值得注意的是,Appendix English Language 整個附錄的重點,一直以來是在於規範英語能力的「證明方式」,例如學位證明、認可英語測試、GCSE/A‑Level 等,而非直接界定各特定簽證類別所需的等級。
因此,BNO 永居所需的英語門檻,目前仍依循 HK 60.1 條款所列之 B1 等級。
3. 總結與建議
綜合目前的法規解讀,本次移民條例的英語門檻提升 (由 B1 升至 B2),目前尚未影響 BNO的永居申請。換言之,BNO 申請人現階段仍可根據現行的 B1 要求進行申請。
然而,申請人仍需留意,雖然現階段條例未有任何改動,但仍有待英國內政部進一步釐清 BNO 永居是否在未來的新制下獲得完全豁免 。建議計畫於 2027 年後申請BNO永居的人士,持續關注官方的後續細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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