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log 174 : BNO永居條件三大疑問5分鐘速讀

Blog 174 : BNO永居條件三大疑問5分鐘速讀

BNO Visa推出多時,不少香港人已經在英國開展了新生活,但即使獲得了簽證,也不等於一定合符條件在五年後申請永居。

生活無常,有不少人在留英期間會遇到種種不同的事情,並擔心會因此影響到永居的申請。

以下,是我所知最多人有所疑惑的三大問題,不知你或是身邊人會否正困惱於此,希望可以給大家一個簡單又清晰的答案:

一.父母前後腳是否影響子女申請永居

在BNO Visa轉為可容許父母其中一方先帶同子女抵英居住後,不少人都選擇雙親其中一方留港繼續工作支援家裡經濟。這情況下會否影響子女申請永居?

答案在乎子女在申請永居時是否已滿18歲。

根據現時移民條例,如果子女在申請永居時未到18歲,必須要跟雙方父母一起申請永居。如果其中一方父母在第五年未能符合要求申請永居,屆時便要跟孩子一起續簽,直到滿足要求才可以申請永居。

有關上述條款,亦有包括以下三個例外情況:

1. 如果只有一方父母在生,孩子就可以跟在生的父或母單獨申請永居;
2. 如果其中一方父母擁有孩子的單獨撫養權,孩子就可以跟該父或母單獨申請永居;
3. 如果申請人有特殊情況 (serious or compelling reasons),移民官有權酌情考慮。

至於,如果子女在申請永居時已滿18歲,則便可以單獨申請永居,並不受父母簽證情況限制。換算一下,如果你的子女在初次申請時已過13歲,五年後,即使父母任何一方未能達到居住要求,子女亦可以單獨申請永居。

二.離婚或分居對副申請人簽證之影響

根據一般的簽證條例,如果主申請人和配偶關係有變,如分居或離婚,申請人有責任通知移民局其最新情況,而移民局也有權利在雙方關係有變動的情況下,取消副申請人的簽證。

但BNO簽證和一般簽證條例有所不同,根據移民局最新的指引,假如申請人和配偶在持有BNO簽證期間分居或離婚,副申請人的簽證不會因為關係有變動而被取消。換句話說,副申請人在英國的居留權利將維持不變,並在第五年符合相關條件後,亦可以單獨申請永居。

值得留意的是,如果在這種情況下,家庭裡有未滿十八歲的孩子,就要視乎孩子是跟隨父或母那一方來申請永居。

三.180 天的離境要求

要申請永居,申請人需要在過去五年期間任何12個月不離開英國多於180天。關於180 天的離境要求,移民條例其實也有容許特別例外的情況。如果申請人是因為疫情或其他個人特殊原因,如生理或心理疾病,而需離境英國多於180 天,移民局也可酌情豁免這些原因而造成的離境日數。至於哪種原因會被視為合理,則最好向移民顧問作出咨詢。

過去一年,我們成功協助了幾十個家庭通過BNO簽證取得了永居和英籍,這些家庭都是幾年前通過投資、創業、工作簽證等途徑來到英國,後來再轉到 BNO簽證的,目前永居的審批時間為三至六個月左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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