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對人權局勢,英國重申對香港的承諾,宣布進一步擴展 BNO 簽證計劃。
根據最新政策,所有在1997年7月1 日香港主權移交時未滿18 歲、且其父母持有BNO身份的成年子女,將可獨立申請BNO 簽證,其配偶及子女亦可隨行移居英國。
換言之,凡是在 1979年7月2日至1997年6月30日之間出生,且其父或母持有BNO身份的人士,現在均可獨立申請 BNO 簽證,不再需要與父母一同申請。
過去幾年來,我們收到不少查詢,針對在1997 年 7 月 1 日前出生且從未申請過BNO 護照的人士。由於無法以BNO 成年受養人的身份申請,且找不到其他合適的簽證途徑,無法與家人一起移居英國。這次的改變,相信能為相關人士提供移居英國的可行方法。
內政部表示,此舉延續了英國對香港的歷史承諾,並是在港人權與自由持續惡化的背景下所作出的重要安排,預計未來五年約有 2.6 萬名港人可透過此途徑移居英國。
最後要提醒各位朋友,這項新政策的實施日期仍有待確定,具體生效時間有待內政部公佈。
祝願大家平安、順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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