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Log 205 : 英國十年永居 最新法例解讀

打開面書,偶爾看到一位很久沒見的朋友分享她的近照,看著那個笑容,回憶彷彿回到我們十多年美好的校園生活。那些年,像我們一樣的留學生,大學畢業後,都想繼續留在英國,會以畢業生簽證和工作簽證等途徑留下來。 同時也有些像這位朋友一樣,自幼就在英國讀書,大學畢業後,連續住滿10年了,就通過10年居留的方式申請永居。從前10年永居的政策因為有着嚴謹的離境限制,10年內累計不能離開英國多於548天,所以實際能夠達到居住要求的人並不多。 直到英國移民局今年四月公佈了十年永居的新法例,全面取消了這個累計的要求,不少過往未能夠達到申請資格的留學生,現在都可以申請了。 在這裡,就讓我跟大家分享一下英國十年永居新政策的一些修訂: 1)十年居留 申請人必須在英國連續合法居留 10 年,期間必須要持有合法的簽證。 這10 年居留的年期,可用不同簽證類別的時間累計,但不能包括旅遊簽證、短期學生簽證(short-term study visa)、季節工作簽證 (seasonal worker visa),逾期逗留,和疫情期間獲得「exceptional assurance」以留在英國的時間。另外,也不能計算在曼島或海峽群島的居留時間。 申請人在申請時,必須持有現有的簽證至少 12 個月,申請當天必須身在英國境內。 2)居留日數 […]

Blog 204 : 以愛還愛 · 成為他人生命的光

星期五的黃昏,窗外下著微微細雨,正當我還在趕著完成手上的工作時,辦公室的門鈴突然響起來,隨之收到來自客戶送來的鮮花,猶如在雨中看到陽光一樣,令我的心情瞬間好起來。 我一邊打理著鮮花,一邊想起了她的故事。 記得大半年前初次在辦公室會面時,她自己一個人來到,神情顯得有點緊張。經過了解後,原來她正準備申請配偶簽證,想跟英籍丈夫一起移居英國。由於以往曾有逾期逗留和拒簽的記錄,看過移民局的資料後,曾經尋求過不同的法律意見,對方都表示申請很難會獲批。 輾轉之間她找到了我,當時她的說法,是只想找多一個人去肯定答案,讓她死心,不再考慮移居的計劃。沒想到最後我卻竟然把她早已放棄的希望重新燃起,最後更成功令到申請獲批,將她過去幾個月以來所承受的壓力與灰心一掃而空。 當初接到她的個案時,我發現當中的確有一些問題存在,或許處理的時候會有些複雜,但憑過往的經驗和只要客戶願意配合提供所需的資料,我認為仍然是有希望的。 在準備申請的過程當中,除了為她給予申請上的建議,我們花了更多的時間去跟她溝通,了解她的心理狀況。當時客人已經出現一些情緒病的先兆,而我認為這個問題比起申請簽證更加需要關注。 我決定花費很多時間去幫助和了解她,其中一個最大的原因,是因為她在尋求我協助我同時,一直對我和同事們非常信賴。她很尊重我們的專業,也很認真地聽從我們每一項的意見。 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,任何有關各種申請的條件,其實都有條文可以跟從,十年的經驗讓我有信心能夠應付各種不同的情況。反為「人」的不確定性,才是我們工作中最大的挑戰來源。 遇到一些客戶,不願意把自己真實的情況向我們詳細交代;又或者在準備的過程中,對各種事情都不太信任,或不想配合,即使我們想全心全意為對方服務,也很難順利完成整個過程。面對這些情況,我只會感到可惜,因為這樣一來,既會令到申請成功的機會被減低,同時客戶也會錯過了我們最重要的價值。 成立公司這十年間,我們幫助過各種不同的客戶,無論是公眾人物、專業人士、上班族、有犯罪紀錄人士、情緒病患者、甚至是健康有著重大問題的人士等,無論對方是誰,其實都不重要,我唯一關心的,就是可以用我們的專業,去幫助他們解決問題,並儘所能給予每一位客戶最多的關心。 生命的旅程很短暫,但願我們都珍惜人與人的相遇,以愛心和真誠去對待相遇的人,以愛還愛,成為他人生命的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