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居英權二代
簽證完成
成功率
居英權二代的小孩,如在境外出生,可以於第 3 年獲得英籍
相關法例為 Section 3 (5) 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81
與最新的香港BN(O)簽證路線相比,居英權二代的孩子在英國居住3年後即可獲得英國公民身份,比香港BN(O)簽證路線快3年。
居英權二代簡介
翻看歷史,九十年代初,英國政府曾推出居英權計劃 (British Nationality (Hong Kong) Act 1990),當時大約有五萬名香港人透過此計劃註冊成為英籍公民,他們的身份為居英權第一代 (British Citizen otherwise by Descent),而他們的子女則為居英權二代 (British Citizen by Descent)。
British Citizen otherwise by Descent
British Citizen otherwise by Descent 的持有人主要有三種
- 第一種常見的是在英國出生,其出生時父母其中一方已持有英籍或永居
- 第二種是通常自行的途徑取得,如通過移民途徑在英國已取得永居,再申請為英籍
- 第三種是居英權第一代
British Citizen by Descent
British Citizen by Descent 的持有人主要有兩種
- 第一種是在英國境外出生,其出生時父母其中一方是 British Citizen otherwise by Descent
- 第二種是居英權二代
- British Citizen by Descent 的人仕不能自動傳給非英國出生的子女

居英權二代如何取得英籍資格?
如果你是居英權二代,你的子女在英國出生後便會自動有英籍。
如果你是居英權二代,而你的子女在英國境外出生,主要要考慮的因素有三項:
- 上一代在您出生時是否已持有英籍
- 自己在子女出生時是否已持有英籍
- 自己在其子女出生前是否曾於英國居住至少三年的時間,總共沒有離開英國超過270天,並有提供其三年間有關的住址證明
如果達到以上三項要求,可通過Section 3 (2) 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81為其子女申請直接英籍。
如果未能達到,則需要考慮是否有計劃全家一起移居英國,為其配偶子女和申請spouse and child dependent visa。當申請人全家一起在英國居住至少三年的時間,每位總共沒有離開英國超過270天,便可通過Section 3 (5) 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81為子女申請英籍。

簽證申請流程
1
免費電話和會面諮詢,評估申請人背景
2
安排面議咨詢,詳細分析所需事項及所需準備的文件
3
我們會為申請人辦理整個申請手續,包括準備有關的文件和表格等
4
文件妥當後,我們便會向英國移民局提交申請表格及文件
